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陵区会计与改革开放
30年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本局各科室,各镇、街道、园区财政所: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国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08〕21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州市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财会〔2008〕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海陵区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切实抓好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的各项工作。
附件:1.海陵区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2.会计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征文参与题目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