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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四项举措”,促进再生资源工作有效开展
  来源: 海陵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09-07-15  阅读次数:
区财政局“四项举措”,促进再生资源工作有效开展
      为积极应对国家有关再生资源税收政策的调整,促进我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全区再生资源行业,区财政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税源经济的发展:1、落实专人负责中国再生资源公司泰州分公司的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帮助规模龙头企业快速落地经营;2、多次上门指导企业熟悉退税流程,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为退税工作办理奠定基础;3、认真审核退税材料并主动联系市财政及省专员办,及时将应退税款退归企业,支持企业加快资金周转;4、会同相关部门召开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退税业务培训班,讲清退税政策和工作程序,并把申报材料和文件进行网上公布,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
      经初步统计,1-6月份我区再生资源企业已开票销售9000多万元,实现税金约1500万元,预计全年销售可望突破5亿元,实现税金达6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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