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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四项措施”促进全区农业保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 海陵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09-08-19  阅读次数:

开展农业保险工作以来,作为支农惠农的一项新举措,区财政部门对农业保险工作十分重视,把推动农业保险作为落实党和政府支持“三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该项工作开展两年来,保险面积和险种范围不断扩大,种植业投保面积从106926.42亩扩大到173487.52亩,养殖业投保从409头扩大到3543头,各项险种的承保面均达100%2008年保费收入299.92万元,保险金额5877.2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4.23%172.66%,已赔付资金44.89万元。

一是及时调整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针对2008年农业保险品种覆盖面和保障额度均比2007年有所提高,新增加了高效设施农业、奶牛等险种,主要种植业每亩保费由10元调高到15元,保险金额由200元调高到300元,及时与区农工办等部门共同研究调整了2008年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对主要种植业在中央、省财政保费补贴负担比例增加10个百分点,市财政补贴负担比例不变的基础上下调了各镇、街、园区财政补贴负担比例。

二是合理安排预算,确保保费补贴资金及时到位。为确保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落实,对于全区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合理安排预算及时落实了全区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为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农业保险开展两年来,我区财政已累计安排保费补贴资金161.91万元,其中:2008年区、镇、街、园区财政共安排保费补贴资金110.19万元。

三是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工作。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区财政开设了中央、省级两个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及区财政农业保险资金专户,用于核算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归集、划转和保险资金收支。专户实行单独建帐,滚动积累,并严格按文件中明确的支付次序拨付使用。2008年从专户中共支付保险公司管理费、保费、上缴市财政巨灾风险准备统筹金、水稻受灾赔款计213.27万元。

    四是建立区级巨灾风险准备金。为切实防范农业保险巨灾风险,专门建立了区级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用于化解农业保险风险,提高应对巨灾风险的能力。农业保险开展以来,区财政累计预算安排了36.02万元划入巨灾风险准备金专户,同时将上年农业保险滚存结余全额转入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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