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理
一、项目依据
《关于印发泰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理的通知》(泰政办发〔2005〕132号)
二、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核准
三、申报材料
1、采购计划
2、处置国有资产报告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无偿调拨通知书》
四、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七、联系电话
0523-8624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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