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区发展农村基金管理办公室、财政监督科、税政法制科)
负责全区农业、水利、水产、农经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审批上述单位的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各项支农资金,负责全区乡镇财政的管理、建设和乡镇企业的财务管理。 负责全区财政监督,监督检查各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中介机构执行财税政策、法令、制度的情况,会同有关科室监督国家预算的执行,检查各项财政收入的管理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参与研究、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监督政策、法规制度,查处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对坚决执行财经纪律的财政干部和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重点案件。 贯彻工商税收和农业税收的税法、条例、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研究税源的变化及必要的政策调整,加强税收监督,提出运用税收政策杠杆调节经济及收入分配的建议,负责本区有关税收资料的统计分析,负责财政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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