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宣传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和财政监督方面规章,研究制定全区财政监督工作办法和措施;对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执行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对各乡镇财政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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